我收到離婚協議的那天,是我們結婚三週年紀念日。 發件人是我自己。 三年後的我,用一個我從沒見過的郵箱,把協議發到了我現在用的手機上。 只有一行備註:"簽了,別問爲甚麼,相信我。" 我當時笑出了聲,以爲是哪個朋友整的笑話。 然後我打開了附件。 協議裏財產分割那一欄,三年後的我甚麼都沒要。 房子、存款、公司股份——全部放棄。 只要一樣東西:一份還沒蓋章的專利轉讓文件。 我盯着那份文件看了很久。 那個專利,是我讀研時最重要的成果,後來以我的名義掛在了他公司名下。 他說,放他那裏更安全。 我信了。 我打電話給三年後的自己,沒人接。 我發消息,石沉大海。 我問沈則:"我們三年後會離婚嗎?" 他把我攬進懷裏,親了親我的額頭。 "傻瓜,想甚麼呢。" 我靠在他肩上,手機屏幕上那份協議還沒有關掉。 我不知道三年後發生了甚麼。 我只知道,未來的我,一定是被逼到了某個角落,纔會用這種方式,把這把刀遞到現在的我手裏。 那個專利,我要拿回來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