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裏世代流傳一個規矩。 誰家有兩個女兒,就要推出來一個做共妻,給全村男人傳宗接代。 而這一代人裏就我家有兩個女兒。 上輩子我的養妹林月抓到了“嫁”。 她求我替她嫁人,我沒同意,最後她死在了逃跑的路上。 學成歸來的村長兒子怪我害死了林月。 他親手操辦了我和全村男人的婚禮,並把我每胎必生龍鳳胎的祕密公之於衆。 我淪爲生育機器,村子卻因我男女平衡還拿了生育率達標獎。 村長很得意,說達標的法子是兒媳婦月月出的,幸好當年聽了兒子的,沒讓她真死。 再睜眼,我回到了抓鬮那天。 這一次,我率先公佈了林月的陰陽孕體。 在死人活人都能懷的體質面前,龍鳳胎不算甚麼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