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世間最後一位哭靈女。 只要人死亡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,沾了我的眼淚就能死而復生。 前世,首富林老夫人手捧九千萬支票。 求我救活了她在車禍中喪生的兒子兒媳和她高位截癱的孫子林旭之。 林旭之傷愈之後,以整個林家爲聘求我下嫁。 我本以爲他是知恩圖報,故而欣然接受。 可我生產當天,曾經被我救活的公婆卻親手給我打了九十九針宮縮抑制劑。 我抱着肚子苦苦哀求林旭之救命。 他卻將胎死腹中的我丟進夜店供萬人糟蹋,最後又送進了黑市做了凌遲表演的工具人。 「當初月瑤早已經爲我準備好了全世界最先進的搶救設備!」 「是你搶了她的功勞!逼得她絕望自殺!我今天就要你血債血償!」 「你不是說哭靈女能活死人肉白骨嗎?我倒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