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離婚後,帶着外孫女回孃家過中秋,我高興得一早就去市場買了她們愛喫的菜。 我盤算着,家裏次臥空着,正好讓她們娘倆先住下。 飯桌上,我剛提出這個想法,兒媳婦的臉瞬間就拉了下來。 “媽,你甚麼意思?那房子是我兒子以後結婚用的,你想讓給外人住?” “她一個離了婚的女人,帶着個拖油瓶,住進來多晦氣啊。” “再說了,她住下了,家裏的開銷誰負責?總不能全讓我們出吧?” 女兒委屈得眼都紅了,我急忙打圓場: “你妹妹會給生活費的,不讓你們喫虧。” 這話彷彿點了火藥桶,兒媳婦直接把碗摔在了地上。 “給錢就行了?這是錢的事嗎?這是我兒子的房子!” “今天有她沒我,有我沒她,你要是敢讓她住下,你們現在就給我滾出去!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