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娘是永昌侯府嫡女,十六年前上元節被擄進山匪窩。 她被逼着伺候暴戾的山匪,生下七個死胎,只活了我一個。 山匪們都說我癡傻,三歲不會言,五歲不能走。 他們不知道,我只是懶得理這些螻蟻。 山匪頭子醉酒後逼我娘跪烙鐵,我就把他子孫根砸成碎肉。 二當家想欺辱我娘,我折斷了他的手腕,將他扔進寨子的糞坑。 直到十歲那年,我一把火燒了整個匪寨。 揹着我娘走了三個月,來到了她口中的長安城。 站在永昌侯府門前,我娘氣若游絲,我衣衫襤褸。 門房卻輕蔑地丟出幾個銅板,“今天是大小姐回府的日子,臭乞丐滾遠點。” 我卻拿出一枚玉佩,“我娘纔是嫡女,你說的大小姐又是甚麼玩意?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