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從小就是旁人口中“別人家的孩子”,沒有父母的託舉,就能憑本事名列前茅。 可學校推舉她保研清北時,我卻跪在校門口,請求學校取消女兒的保研資格。 “宋女士,聽說順位第二名就是你的侄子宋聞硯,你難道是爲了當伏弟魔,所以才執意要你女兒放棄嗎?” “還是說你嫌棄沈絮同學是個女孩,打算把所有的錢都留給你三歲的兒子?” 女兒跪在我面前承諾: “媽,我會勤工儉學,一天三餐只吃一個饅頭,省下的錢留給弟弟,我可以申請走讀,每天下課我就回家照顧弟弟。” 所有人都指責我不配當個母親。 “拜託有些歐巴桑沒錢就別亂生娃好嗎?自己倒是爽了,生下來卻要還在讀書的女兒養這麼小的弟弟,要點臉吧!” 我眼神麻木地看向其中一個記者。 “你知道嗎?我的女兒…不是我的女兒了......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