刷到一個熱帖:“兒媳婦有個陪嫁房,該怎麼勸她讓出來給我小兒子結婚用。” 評論區一片嘲諷。 “但凡你把這些對付兒媳的心眼子用在正事上,還用的着走這旁門左道?” “再次證明女孩子不能低嫁啊,兒媳婦有陪嫁房說明家境不錯,怎麼瞎了眼跑你家來扶貧。” 但也有人認真出主意。 “簡單,你先給兒媳一個月房租,就說只是借來裝個門面等結完婚就還。但到了日子可就請神容易送神難了。” 在大家的罵聲中,題主馬上點贊。 “這個主意好,反正嫁進來連她都是我家的,房子更應該是我說了算。” 我看了一陣惡寒,這時婆婆走了進來。 “你弟弟就要結婚了,能不能借你那套房子用一下?” “就用一個月,辦完喜事馬上還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