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警局做筆錄時,離婚五年的前夫匆匆趕來。 看到我後愣了下,將一張支票塞到我手裏。 “夏夏懷孕了受不了刺激,你開個價,這件事就讓它過去吧。” 原來,砸了我盲人按摩店的女人,是我前夫的現任妻子顧夏。 也是素未謀面,卻讓我失去雙眼的罪魁禍首。 我將支票撕成碎片甩在許之昂臉上。 “不,拒不和解!” 最終,以顧夏被拘留十五天,罰款五萬收尾。 離開時,許之昂叫住了我。 他語氣無奈: “我知道你還在記恨當年的事,但夏夏是無辜的,你不要把怨氣發泄到她身上。” “我希望你能幸福快樂一輩子,而不是被仇恨矇蔽雙眼。” 我扯了扯脣,不想搭理他。 他太看得起自己了,他和顧夏不值得我浪費時間去記恨。 我早就開始新生活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