帶三歲女兒逛新開的零食鋪子,女兒誤拆了泡泡糖。 我嚴肅告訴她,沒有付錢就拆開喫是不對的。 忙帶着她去收銀臺道歉,並主動提出賠償。 卻不想那店員竟大吼一聲,指着監控屏幕尖叫。 “我說怎麼看着眼熟呢,監控裏那個三天兩頭來摸東西的小賊,原來就是你家這個小崽子!” “巧克力,餅乾,棒棒糖,還有各種進口零食......我這段時間丟了上千塊的貨,全是你這家這個小慣犯乾的,真是上樑不正下樑歪!” 說完她從櫃檯下掏出計算器,噼裏啪啦一頓按。 “看見沒?一千五!少一分都不行!現金還是掃碼?拿不出來,我就報警送你們全家去喫牢飯!” 我強壓怒火,忍不住辯解。 “可我們今天才第一次來——” “我呸,不想賠錢是吧!我沒工夫聽你廢話。小偷就是小偷,淨幹些上不得檯面的事!” “我告訴你,這整條街可都是我親姐夫的!你要是不乖乖把錢賠了,我讓你們今天豎着進來,橫着出去!” 她囂張的氣焰幾乎要掀翻屋頂。 我氣到無語,忍不住翻了個白眼。 不是......我怎麼不知道,這條街,甚麼時候竟然換了主人? 明明上個月,這條街所有商鋪的租金,可還一分不差、準時打到了我的賬戶上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