斷親後重返顧家,我成了令爸媽欣慰的女兒,讓哥哥驕傲的妹妹。 爲了彌補,他們爲我重新舉辦了隆重的認親儀式。 衆親戚圍在三人身邊,不停嚼舌根。 “怎麼又把這個鄉下漁女接回來了?以後念念的處境豈不是很尷尬?” 媽媽摸着手上的翡翠,譏諷回答。 “那丫頭當初知道要給念念捐骨髓,走得多有骨氣,現在還不是灰溜溜地回來了。” 爸爸接着冷哼一聲,“要不是念念身體又出問題了,誰會讓她回來。” 我勾着脣,面色無虞走過去,叫衆人頓時噤了聲。 我無所謂聳聳肩,及時打了圓場。 “沒關係,爸媽對我有生育之恩,我付出甚麼都是應該的。” 不過,付出總得有回報吧。 我抬起頭看着顧家門匾,想到爺爺說的話,冷笑。 比如,顧家繼承權!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