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名:當舔狗不如養忠犬
別名:當舔狗不如養忠犬
作爲996的牛馬打工人,我猝死了。 神明給了我一次重生的機會,我許願成爲一個躺平的富二代。 結果,我穿成了一個每天都在追着男主跑的降智女配。 存在的意義就是給男女主的愛情送錢送資源,最後被男主搞得家破人亡。 今天,是我第一次見到男主的日子。 按照劇情,我會對他一見鍾情,然後豪擲千金,只爲博他一笑。 看着眼前這個普信男,我反手就把支票甩給了他身邊那個沉默寡言的保鏢。 “跟我,月薪十萬,年底雙薪,給你交五險一金。” 與其養狼狗,不如養忠犬。 至於男女主? 讓他們自己玩兒去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