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是小區的道德模範,最喜歡拿“大義滅親”來博名聲。 我餓了偷喫一塊祭祖的紅燒肉,她當着全族人的面,逼我喝下一碗洗潔精水洗胃。 鄰居丟了五百塊錢,媽媽二話不說,用納鞋底的粗針扎滿我的十根手指。 後來,警察抓到了真正的小偷,是鄰居自己的親兒子。 媽媽卻還在對着鄰居賠笑臉: “沒事,這丫頭皮實,打一頓讓她長長記性,以後不敢動歪心思。” 鄰居尷尬地說抓錯人了。 媽媽卻滿不在乎地擺手: “趙妮這種賤骨頭,不打不成器,就當提前給她上一課了。” 但她不知道,她每冤枉我一次,我就在日記本上劃掉一天壽命。 就在剛剛,最後一頁紙用完了。 我當着她的面,在這個“模範家庭”的牌匾下,喝下了那瓶百草枯。 媽媽,用我的命成全你的名聲,夠不夠響亮?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