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看中了市中心的一套學區房,非要買下來給妹妹當嫁妝,卻讓我去交錢。 她遞給我幾張手寫的欠條:“這是你爸早年放貸別人欠他的錢,討回來正好抵扣房款。” 我託關係打聽了一下,爸爸當年乾的是違法的事,欠條就是個笑話。 但我還是默默刷爆信用卡,墊付了首付把合同簽了。 直到聽見妹妹在親戚來時陰陽怪氣: “姐姐可真會做賬,媽給她那麼多的欠條去抵房款,她居然還不交全款。” “估計是把要回來的錢全塞自己腰包了,家賊難防啊。” 媽媽不僅不澄清,還跟着附和: “我那張幾張欠條多值錢啊,大閨女肯定偷昧我幾百萬呢。” 我心中冷笑,這些年我包攬了家裏的醫療費、生活費,花了不下五十萬。 卻換來一個“做假賬偷親媽錢”的罪名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