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哥沈晚舟崇尚詩和遠方,直到二十八歲才肯進家族企業。 可入職後,他一不願接手家族企業,非要四十歲後再談接班。 二不願參加董事會議,整日揹着登山包滿世界跑,跟驢友在雪山草地喝酒露營。 父親求他回來主持大局,他卻大放厥詞: “急甚麼,等我玩夠了,自然會回去。” “要是咱們沈氏集團非得靠我早早上班才能存活,趁早倒閉算了。” 父親無奈,只能召我空降集團擔任副總裁。 週年慶典當天,林晚舟拎着登山杖闖進會議室,當着所有股東的面開口嘲諷: “反正爸根本不會讓女的接班!你就替我打幾年臨時工吧,這公司遲早是我的!” 我笑了。 我爭的是實打實股東認可。 我要的是幾十億的商業帝國。 至於父親認不認可我,那是甚麼很要緊的事情嗎?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