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裏有條河,去城裏難。 我自掏腰包,建了座石橋。 並定下規矩: 1、電動車過橋收費兩元,汽車收費五元。 2、自行車、行人免費通行。 原本一個多小時的路現在只用十分鐘。 村民們誇我心善,逢人就說我是村裏的活菩薩。 直到張利明回村。 他是專挑民生問題的找茬博主,第一天過橋就指着收費牌喊: “這橋你有收費許可證嗎?私設關卡收費,你這是違法斂財知道嗎?” 我解釋說收費只是爲了後續維護,錢並不是我獨佔。 他推了推眼鏡:“維修?意思就是這個路並不合格。是嗎?” 一週後,三十名村民聯名路政部門舉報我,指控我私建石橋違法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