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世,我是承恩侯府的嫡長女。 六歲那年,逛廟會時一位老漢斷言我“天生鳳命”,可轉身我便被人販子擼走。 母親思女成疾,神志不清。 她竟將一個拿着我走丟時掉落信物的小乞丐認作親女,侯府將那乞丐收養回府,取名孟明月。 待我歷盡十年地獄般的折磨逃回家時,母親已病逝。 全家皆嫌我粗鄙不堪。 他們只把那假千金孟明月捧在手心。 因我歸來,侯府與將軍府的婚約理應由我履行。 可將軍府嫡子嫌我曾在人販子手中不清白。 他執意要娶青梅竹馬的孟明月。 侯府爲保全顏面,設局讓真假千金同日拋繡球擇婿,實則暗中內定。 拋繡球當日,弟弟爲讓明月順利嫁給前途無量的新科狀元,暗用石子擊中我的手腕,致使我的繡球砸中一個髒臭的乞丐。 前世我抵死不從,被家族以“不守信諾”活活打死。 臨死前,竟只有那乞丐撲上來試圖爲我擋下亂棍。 重活一世,我回到了拋繡球的綵樓之上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