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那天,我媽哭着把房產證塞進我手裏。 “閨女,這是媽給你留的退路。任何時候,你都有個地方可去。” 三年後,退路沒了。 婆婆說:“都是一家人,你小姑子離婚了沒地方住,借住幾天怎麼了?” 我說好。 然後她住了一年,兩年,三年。 直到我去銀行辦貸款,想給媽換套帶電梯的房子—— 銀行櫃員看着我,欲言又止。 “林女士,您名下沒有這套房產。” 我查了過戶記錄。 上面的名字,已經變成了小姑子。 而簽字的人,是我老公。 我拿着手機,手一直在抖。 婆婆在客廳嗑瓜子:“你鬧甚麼鬧?這房子姓李了,跟你姓林的有關係嗎?” 我笑了。 然後撥了110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