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三年,陸嘉樹沒碰過我。 他手機裏存着一個女人的照片,備註名“唯一的光”。 每次喝醉酒,他都抱着那部手機叫別人的名字。 我以爲自己嫁了個不懂愛的人,以爲時間能捂熱一塊冰。 直到白月光回國,他連夜去接機,我在浴室摔了一跤,一個人在地上躺到天亮。 他回來的時候,我已經簽好了離婚協議。 房子、車子、彩禮,一分沒要。 他甚至沒看協議內容,只不耐煩地說了一句: “你又鬧甚麼?能不能別學那些撈女,動不動就拿離婚威脅?” 他說完就走了。 他不知道,他面前那份協議裏夾着醫院的驗孕單。 孩子沒了,在浴室地上躺了五個小時之後就沒了。 他也不知道,我甚麼都沒帶走......除了手上一道還沒拆線的疤。 他以爲我離不開他。 他以爲我永遠會在那棟別墅裏等他回來,等他道歉,等他施捨一點早已耗盡的溫柔。 只有我知道,他連哭的機會都沒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