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紀念日當天,丈夫說科室臨時有會,讓我別等他喫飯。 我沒等,自己煮了碗麪。 晚上十一點他回來,身上有火鍋味。 我沒問。 第二天整理他外套口袋,掉出一張電影票根。 兩張連座,昨晚七點半的場次。 他的會,六點就散了。 我也沒問。 直到第三天,他大學同學聚會,我作爲家屬出席。 有人喝多了,摟着他的肩膀說: "老周,前天你和林薇看電影被我撞見了啊,老同學敘舊也不叫我。" 他臉色微變,端起酒杯岔開話題。 林薇,他年年清明都要去掃墓的"已故初戀"。 我一直以爲人死了,就不用爭了。 但死人不會和活人一起坐在電影院。 散席後我坐在副駕,平靜地問了一句。 "林薇,到底死沒死?" 他握方向盤的手僵了三秒。 三秒夠了。 我打開手機,訂了明天回孃家的高鐵票,單程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