嫁給周瑾言三年,他有一條鐵律。 "家裏的錢不能借給外人,救急不救窮,這是底線。" 所以我爸胃癌手術差六萬塊,我跪着求他。 他面不改色: "今天破了這個例,明天你全家都會來吸血。我是爲咱們這個家負責。" 我賣了嫁妝湊的手術費。 也認了,嫁了人就該知分寸。 直到周瑾言的青梅竹馬孟夕瑤回國創業,啓動資金不夠。 我親眼看見他從我們的共同賬戶裏,轉出了四十七萬。 我質問他,他竟然笑着說: "這不一樣,瑤瑤是做正事,穩賺不賠的。再說了,她又不是外人。" 我看着轉賬記錄上的數字,忽然甚麼都明白了。 不是原則的問題。 六萬救命錢是外人,四十七萬投資款不是外人。 區別只在於,要錢的人是誰。 我沒吵沒鬧,把結婚證從抽屜裏拿出來,拍在桌上。 "既然不是外人,那讓她做你老婆吧。"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