鎮北侯府世子天生缺魂,十八歲前必須娶點過三盞命燈的女子續命。 前世,侯夫人跪到我家門前,求我嫁給謝臨舟。 我割腕取血,替他點燈七七四十九夜,才讓他從死人堆裏醒來。 可大婚第二日,他卻抱着會畫符的表妹,親手踢翻我的長明燈。 “若不是阿蕪替我守魂,我早死了。” “你不過仗着婚約,偷了她的功勞。” 他將我綁上祭臺,逼我把最後一盞命燈讓給表妹。 燈油澆滿我衣裙時,他皺眉道:“疼一會兒而已,阿蕪身子弱,她不能受苦。” 我被活活燒死,魂魄困在侯府祠堂,看見表妹拿着我的血符邀功。 再睜眼,我回到侯夫人上門求親那日。 她捧着鳳冠說:“只要你救臨舟,侯府主母之位便是你的。” 我把鳳冠推回去,轉頭看向她身後病弱的庶子。 “夫人弄錯了,我今日要嫁的人,是謝臨舟的小叔叔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