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反骨,六親緣薄。 大旱那年,爹把我許給四十歲的里正抵糧稅。 我當夜往裏正井裏丟了條死狗,散播他克妻的謠言。 徵兵令下來,爹孃想把妹妹賣給伢子,換錢賄賂官兵好讓我那賭鬼哥哥留家傳香火。 我笑着給哥哥溫了壺酒,第二天他溺死在河邊,爹被拉去充兵。 後來我女扮男裝從軍,戰場上拼死救回了一個滿身金瘡的少年將軍。 他養好傷第一件事,就是查出我女兒身。 "本將軍可以不追究你欺君之罪,但你得給我做妾,日後我自會照拂你弟弟。" 我感激涕零跪下磕頭,起身時順走了他的虎符和軍令。 連夜調了他麾下三百親兵回防老家。 這兵現在是我的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