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寨子有個規矩,姑娘到了二十八歲還沒嫁出去,就要在六月六那天當衆拋繡球。 接住繡球的男人,無論願不願意,都得娶她。 這次和男朋友出來旅遊,本來是他爲了挽回我們之間的關係才提議的。 吵架吵了半年,他說:「端午我們出去走走吧,就我們倆。」 我以爲是二人行。 到了地方纔知道,這裏也是他女同事阿秫的家鄉。 更巧的是,明天就是六月六。 阿秫今年正好二十八。 當晚,我看見阿秫給他發了消息:「川哥,我不想嫁給陌生的男人,你來幫我接一下繡球吧,走個過場就好。」 我說不合適。 他卻不以爲然:「又不是真的娶她,就是幫個忙而已。」 我還想再說些甚麼,季川冷着聲打斷我:「人家阿秫一個小女孩不容易,你就不能大度點?」 我看着他離開的背影,沒說話。 再有三天我也要參加寨子裏的習俗選擇未婚夫了。 而我們花瑤族的第一條規矩就是——女子擇夫不能要二手貨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