訂婚當天,我弟被未婚夫的青梅誣陷偷拍。 她說我弟尾隨她進了酒店房間。 監控壞了,走廊沒有攝像頭。 只有她脖子上兩道抓痕,和我弟手機相冊裏一張走廊的模糊照片。 我弟哭着解釋他只是路過, 但沒一個人信。 未婚夫賀深當着兩百個賓客的面拋下我去安慰青梅,我倆的婚事也就此作罷。 我爸賣了房子賠了青梅三十五萬精神損失費。 我弟在看守所待了四十天,出來以後精神失常,家裏也沒錢給他治病了。 爸媽整天以淚洗面。 三年後我在商場碰見青梅,挽着賀深的手臂,肚子微微隆起。 她認出我,歪頭笑: "姐姐,你弟弟現在還沒治好嗎?真可惜呢。" 我攥緊拳頭,指甲掐進肉裏。 再醒來的時候,我正站在酒店走廊。 手機屏幕亮着,是我弟發來的消息: "姐,我到酒店了,在哪找你?" 我深吸一口氣,飛快地打了三個字: "別上樓。"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