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深圳租房五年,表妹失業後我收留她住了半年。 她找到工作那天,我請她吃了頓火鍋慶祝。 她舉着酒杯說姐你放心,以後我一定報答你。 我說不用報答,你過好自己的日子就行。 第二週我跟她說,你工資也發了,該租個自己的房子了。 她嘴上答應,拖了一個月沒動。 我把話挑明瞭:月底之前搬走。 她笑着說好好好。 月底那天她沒搬,倒是社區的人上門了。 說有人投訴我這套房子存在消防隱患,住戶超員,限期整改。 房東接到通知直接給我打電話:下個月合同到期不續了。 我去社區查了投訴來源,工作人員說是匿名舉報。 但系統裏留着一個聯繫電話。 那個號碼我存在通訊錄裏,備註寫着"表妹"。 我盯着屏幕看了整整三分鐘。 好,她現在入職那家公司要做背景調查,HR已經把電話打到我這了。 表妹昨晚給我發了條微信:姐,你幫我美言幾句唄。 我只回了一句話:天生老實,不會說謊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