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家寨有個規矩,喪夫的女人命裏帶煞,必須受除煞刑,直到亡夫託夢求情。 丈夫陸秉俞給我買蛋糕時,車墜下山崖,屍骨無存。 第一年,我在冰潭裏泡了三天三夜洗晦氣,從此不能再孕。 第二年,我額頭被刻下“剋夫”二字,容貌盡毀。 第三年,全寨的青壯男人必須從我身上踩踏跨過,我斷了腿,永久不良於行。 就連我的女兒,也每年都要被喂下除煞湯。 女兒吃藥後目光一天比一天呆滯,我跪在族長面前苦苦哀求: “族長,求求您停藥吧,大夫說這藥喫滿四年,我女兒就會徹底變成傻子......” 族長冷麪無情: “亡夫不託夢,便是你們母女罪孽深重!” “第四年若還沒託夢,不僅孩子要做癡傻的守村人,還要抽你的心頭血供奉祠堂的長明燈!” 爲了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