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相親那天去堂哥櫃檯蹭了個品酒體驗,他就像變了個人。 他兒子褲子破了,丟給我媽縫。 早上起晚了,催我媽下樓買菜,順道給他全家捎帶早餐。 一次兩次就算了,可十天半個月過去,絲毫沒有收斂。 趁着一家人回老家給爺爺慶生那天,我委婉開了口。 “堂哥,我媽年紀大了,有甚麼事你就自己做吧,別麻煩長輩。” 誰知堂哥輕飄飄看了我一眼,理所當然地反問。 “怎麼,只准你麻煩我,不准我麻煩你們?” 我一陣無語,當場問他那天品酒體驗多少錢,我一次付清,再不麻煩他。 他冷笑一聲,撂下了筷子。 “好啊,你想算,我就給你算——” “體驗費十五塊,一瓶茅臺三千,偷一罰十,給我三萬零十五。” 我懵了,我截肢了都沒有手,我怎麼偷?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