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掃房間時,我無意發現爸媽擬的遺囑草稿。 現住房和一半存款歸我姐。 老宅和另一半存款歸小弟。 甚至連養了十年的金毛都有一筆小狗基金。 留給以後照顧它的新主人。 這份遺囑面面俱到。 唯獨沒提到我的名字。 當晚,爸爸讓我聯繫律師公證。 我實在沒忍住,問他: “你們的遺囑裏......爲甚麼沒我?” 我爸氣得滿臉通紅。 反手甩了我一耳光。 “你老子還沒死呢,你就開始惦記起我的錢了,畜生!” “你那份我給你姐了,如果不是因爲你把安眠藥當糖給小安喫,她能變成弱智嗎?你這輩子都欠家裏的!” 摸着發腫的臉,我沒再說話。 我沒告訴他們,其實我早就知道。 當年根本不是我把安眠藥餵給姐姐的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