閨蜜臨終前把五歲的女兒託付給我,我供她喫住、供她上學、供她讀完大學。 我只有一個條件,畢業後留在本市兩年,陪陪我。 直到她臨近畢業,發了一條視頻,哭得撕心裂肺: “我養母霸佔了我媽留給我的市中心房子,整整十幾年不讓我住!” “那房子現在值幾百萬,她白住了這麼久!” “花過她幾個臭錢就了不起啊?” “她又不是我親媽,憑甚麼道德綁架我給她養老?” 我盯着屏幕,懵了。 她媽走的時候甚麼都沒留下,連骨灰盒都是我出的錢。 那套房子是我買的。 原本準備等她畢業就把房子送給她。 留她兩年,也是因爲我想幫她把房貸還完。 視頻底下,我沒解釋。 只是默默把抽屜裏那份寫好的房產贈與合同,撕了。 她說房子是她媽留給她的? 行。 那就找她親媽去要吧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