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婚夜,男朋友突然讓我籤一份"家庭責任承諾書"。 A4紙打了滿滿十頁,最後一條寫着: 【乙方(妻子)每月工資須全額上交甲方母親,由其統一分配生活費,不得私留。】 我以爲他在開玩笑,結果他掏出一支簽字筆。 "我媽說了,這是考驗你有沒有誠意融入我們家。" "簽了她才放心讓你照顧我。" 我翻到第一頁,越看越離譜: 【未經婆婆允許不得回孃家】 【每週日必須手洗全家衣物,包括公婆的】 【生育計劃由婆婆全權決定】 我把紙拍在桌上: "趙霖,你自己看看這寫的是甚麼東西。" 他居然一臉委屈地嘆氣: "你就不能讓讓我媽嗎?她養我這麼大不容易。" "你總說愛我,連這點小事都不願意配合?" 我盯着那份荒唐的協議,慢慢笑了。 "行,那我也要擬一份,讓你們先簽。"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