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前夜,未婚夫才通知我他已婚。 “跟沈櫻在酒吧玩輸了,就跟她領了證。” “說好只玩一個月的,就沒特意告訴你。” 當晚,他再次酒吧組局,說要提前把離婚證贏回來。 可推開包廂門,卻見他正與沈櫻脣舌交纏。 衆人將我按在他身側,起鬨着要我也入局。 “別生氣啊姜總,遊戲而已。” “傳紙巾會玩吧?誰嘴裏沒紙巾,誰就輸。” 足足過了三分鐘。 未婚夫才轉過臉,用舌尖推出一點溼透的紙屑。 “該姜總了,快接啊!” 我盯着他溼潤的脣,平靜認輸。 沈櫻靠在他肩頭,嬌笑道: “你輸了,我的要求是,把斂之再借我當一年老公。” 他笑着拍拍她的手背,卻未置一詞。 我點點頭。 “光假領證有甚麼意思。” “不如我們再賭大點。“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