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五年,我給老公請了一個年薪八十萬的私人司機。 我老公每週三下午都在公司開例會。 後臺數據卻顯示: 近三個月的每週三,這輛車都準時停在婦幼保健院。 我給司機打電話:"老張,週三下午接的是誰?" 老張沉默了五秒:"嫂子,這事兒......周總交代過,不讓說。" 我笑了:"你的錢是我賬戶轉的,你的僱主是我。" 老張又沉默了十秒,發來一張照片。 副駕座位上,一個女人正低頭看B超單,笑得眉眼彎彎。 那張臉我認識。 是我親妹妹。 我把截圖存好,翻出了周遠哲上個月剛簽字的婚內財產協議。 第六條寫得明明白白。 婚內出軌方淨身出戶,並賠償非過錯方全部共同財產的百分之七十。 他當時簽得多爽快,還說"我周遠哲這輩子不可能對不起你"。 行,那他這輩子很短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