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離婚時,爸爸答應每個月來看我兩次。 可六年來,他一次次失約。 只有入隊儀式、親子運動會和十歲成長禮,我纔敢問他能不能來。 他偶爾答應,最後卻總說:“生活費已經轉了,別拿這些小事煩我。” 小學畢業前,媽媽去世了。 老師說,畢業證要由家長親手頒發。我用媽媽留下的手機給爸爸發短信: 【爸爸,媽媽來不了了,你能來嗎?】 不到一分鐘,他打來電話。 “你媽媽又想拿孩子逼我?我答應了陪念念演出。你十一歲了,別總和妹妹爭。” 我攥緊邀請函:“媽媽已經......” 他直接掛斷。 他不知道,媽媽三個月前查出胃癌晚期,十二天前因多器官衰竭去世。 從病危到下葬,醫院和鄰居給他打過十幾次電話,他一次也沒接。 這場畢業典禮,是我最後一次等他。 可典禮結束後,我還是要去找他。 因爲媽媽死後,他成了我唯一的法定監護人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