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兩點,我失眠刷手機。 刷到一條筆記,博主是許衡的朋友,柳絮。 標題寫着:【不婚主義者的100天婚姻體驗日記】 封面圖是她坐在我家客廳沙發上,抱着我的貓。 我往下翻。 Day1:今天體驗了被叫老婆的感覺,心跳加速。 Day30:和他一起逛超市推購物車,太有煙火氣了。 Day65:體驗了吵架後被哄,原來被偏愛的感覺是這樣的。 每一條都有許衡配合出鏡。 我看了看身邊空蕩蕩的牀鋪。 這一個月他出差了三次,每次都說項目忙。 配文最後一段寫着: “感謝某人願意把丈夫的身份借給我體驗,讓不婚的我也能體驗人間煙火,還剩13天,要好好珍惜。” 我放下手機。 打開許衡的ipad備忘錄,找到一條【配合柳絮完成100天體驗計劃】 計劃後面,是密密麻麻的行程安排。 第88天:燭光晚餐,補拍結婚紀念照。 我沒再往下看,直接給律師發了消息。 “幫我擬離婚協議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