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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晨兩點,我失眠刷手機。
刷到一條筆記,博主是許衡的朋友,柳絮。
標題寫着:【不婚主義者的100天婚姻體驗日記】
封面圖是她坐在我家客廳沙發上,抱着我的貓。
我往下翻。
Day 1:今天體驗了被叫老婆的感覺,心跳加速。
Day 30:和他一起逛超市推購物車,太有煙火氣了。
Day 65:體驗了吵架後被哄,原來被偏愛的感覺是這樣的。
每一條都有許衡配合出鏡。
我看了看身邊空蕩蕩的牀鋪。
這一個月他出差了三次,每次都說項目忙。
配文最後一段寫着:
“感謝某人願意把丈夫的身份借給我體驗,讓不婚的我也能體驗人間煙火,還剩13天,要好好珍惜。”
我放下手機。
打開許衡的ipad備忘錄,找到一條【配合柳絮完成100天體驗計劃】
計劃後面,是密密麻麻的行程安排。
第88天:燭光晚餐,補拍結婚紀念照。
我沒再往下看,直接給律師發了消息。
“幫我擬離婚協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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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很快回了消息。
“林小姐,財產分割方面您有甚麼要求?”
我直接敲下回復:
“婚前財產各自所有,婚後共同財產依法分割,貓歸我。”
門鎖在這時響了一聲。
許衡推門進來,手裏還拎着一隻紙袋。
“還沒睡?”
我按滅手機:“在等你。”
他腳步微頓,把紙袋放到餐桌上,露出一角粉色包裝。
我認得那家甜品店。
結婚第一年,我排兩個小時的隊,給他買過一塊栗子蛋糕。
他嚐了一口,說太甜。
後來我再也沒買。
許衡低頭換鞋,語氣自然:“柳絮拍攝時沒喫完,讓我帶回來,你要是餓了就喫。”
我看着他:“今晚拍的是甚麼?”
“下班後給丈夫送甜品。”
他說完才意識到甚麼,抬眼看我。
“你看見她的筆記了?”
“嗯。”
“那只是工作。”
許衡解開袖釦,聲音很淡:“柳絮公司要做婚戀觀察節目,不婚主義者體驗婚姻,有話題度。我欠她人情,配合一百天而已。”
“所以你叫她老婆,陪她逛超市,跟她拍結婚紀念照,也是工作?”
“稱呼是腳本寫的,逛超市是取景,照片只是節目素材。”
他走近,掌心覆上我的後頸,像從前安撫我那樣輕輕捏了捏。
“知遙,你是我領證的妻子,何必和假的較真?”
他的手很溫暖。
我卻沒有像往常一樣靠過去。
“那我爲甚麼不能知道?”
許衡沉默片刻,收回手。
“我就知道你會多想。”
“所以瞞着我,是爲我好?”
“至少能省掉沒有意義的爭執。”
他說得篤定,彷彿我的感受只是一場可以提前規避的麻煩。
我望着他襯衫領口。
那裏沾着一小片銀色亮粉。
柳絮今晚的照片裏,穿的正是一條綴滿亮片的裙子。
我問:“還剩十三天,你打算繼續?”
“項目已經收了贊助,不能半途而廢。”
“如果我說,我不接受呢?”
許衡皺起眉:“知遙,別把工作和生活混在一起。”
“柳絮以前幫過我,沒有她我拿不到公司最早那筆投資。現在她需要我配合,我不能過河拆橋。”
“只是十三天而已,你懂事一點。”
懂事。
我媽媽去世時,他正在國外談融資,我懂事地說不用回來。
他創業最難的兩年,我賣掉媽媽的鋪面替他週轉,也從未提過。
我原以爲,懂事換來的是珍惜。
如今才知道,懂事只會讓人覺得,我還能再退一點。
許衡見我不說話,以爲這件事翻篇了。
他拿起紙袋,拆開蛋糕包裝:“喫一點吧,柳絮說你應該會喜歡。”
“我不喫別人剩下的。”
他神色一僵。
“沒人讓你喫剩下的,她只嚐了一口。”
我點了點頭:“那更應該還給她。”
許衡盯着我看了幾秒,語氣冷下來。
“你最近怎麼了?”
我沒有回答。
他手機忽然響起。
屏幕上跳出柳絮的名字。
許衡接起電話,剛纔的冷意淡了些:“到家了?”
不知道柳絮說了甚麼,他看了我一眼,轉身往書房走。
“沒有,她沒生氣。”
書房門合上前,我聽見他低聲補了一句。
“她一向很懂事。”
我垂眼打開手機。
律師發來一份材料清單。
最下面一欄寫着:【夫妻感情破裂證據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