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就愛把小事鬧大,被顧家認回的第一年,我爲四件小事叫過救護車。 先是爸爸打了兩個嗝,我叫停家宴送他急診。 拔掉媽媽的採訪麥克風,只因她嘴角歪了一下。 不許撞頭後犯困的大哥睡覺,逼他去做CT。 最後砸掉妹妹的生日蛋糕,給舌尖發麻的她扎針。 爸爸查出心梗,媽媽躲過中風,大哥和妹妹也保住了命。 可沒人誇我。 妹妹紅着眼問:“姐姐是不是怕我們不需要她?” “所以才總把小事說得像要死人?” 媽媽嫌我晦氣,把我送進封閉式抗壓中心。 那裏教我,不能小題大做,小傷不能喊疼,能站就不能求助,沒有暈倒,不許叫救護車。 三個月後,我以第一名結業。 回家那天,妹妹的行李箱滑下臺階,劃開我的小腿。 從前我劃破一點皮,也會立刻叫醫生。 這次,我用手帕繫住傷口,安靜地坐進車裏。 半小時後,血浸透手帕,滴在媽媽的白色裙襬上。 她慌忙抓住我:“棠棠,你受傷了,爲甚麼不說?” 我先確定自己還能站,纔回答她:“媽媽。” “您不是說,真正懂事的女兒不能驚動全家?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