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丈夫執意丁克。 結婚五年,防護措施一直是他做。 可一次意外,我懷上了。 他盯着驗孕棒看了很久,最後說: “生可以,但我不負責。以後你和孩子的開銷,全憑天意。” 他拿出一個抽籤筒,裏面裝着寫滿數字的竹籤。 抽到多少,每個月就給多少。 女兒的奶粉、衣服、學費,不夠的部分,我自己想辦法補。 我以爲是玩笑。 直到女兒發燒住院,他抽到一支“五十”。 五十塊。他放下錢就走了。 我抱着女兒坐在輸液室裏,看着那張皺巴巴的紙幣,一句話都說不出來。 後來我在商場看見丈夫。 他蹲在地上,給同事的女兒試鞋,幾千塊的限量款,眼睛都不眨就買了。 我站在玻璃窗外,看了很久。 然後掏出手機,給我媽打了個電話: “媽,我同意離婚了。幫我找個好律師,我要給孩子換個爸爸。” ......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