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紗照上,修圖師把我臉上那塊硬幣大的瘤修掉了。 二十三年來,我第一次看見自己乾淨的臉。 未婚夫說好看,我差點哭出來。 第二天我媽打來電話,不是誇照片,是讓我去影樓把瘤加回去。 “你殘疾證快年審了,照片檔案得統一,別到時候補貼停了麻煩。” 補貼、統一。 我求了十年想做手術。 她每次都說一樣的話: “你哥店裏還欠債,你妹學費沒着落,一家人先緊着急事,你這個又不影響健康。” 我信了十年。 直到幫我媽收拾雜物間,翻到哥哥櫃子裏一份保險理賠單。 兩年前,爸媽拿我這顆瘤申請了重疾險賠付,到賬五十萬。 醫生說切掉只需要四萬塊。 剩下的四十六萬,哥哥開了奶茶店,妹妹報了留學中介班。 我的臉,養了全家。 晚上我聽見媽跟哥商量婚禮的事。 “彩禮那邊我再加一筆,就說她治臉得花錢,結婚前男方不敢不認。” 哥哥問:“那治完補貼不就沒了?” 媽媽頓了一下,“錢到手再說,急甚麼。” 我站在門外,看着客廳裏擺放整齊的全家福。 照片裏,弟弟妹妹笑得燦爛,我的位置,永遠在最邊緣的角落。 這場婚禮我會好好結。 只是從今往後,他們的聚寶盆,再也不用替誰聚財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