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家喫魚有條規矩。 魚肚給弟弟,魚尾給姐姐,魚籽給爸爸,魚湯歸媽媽。 我只能啃沒人要的魚頭。 媽媽說,姐姐要美容,弟弟要長身體,爸爸掙錢辛苦,她胃又不好。 只有我皮實,喫甚麼都一樣。 二十四歲生日那天,我剛做完胃部手術。 醫生叮囑我只能喫軟爛清淡的東西。 媽媽拍着胸口保證:“今天整條魚都給你,誰也不許搶。” 可菜剛上桌,弟弟就把筷子伸向魚肚。 姐姐端走魚湯,爸爸夾走魚籽。 最後,媽媽把泡着辣椒油的魚頭扣進我碗裏。 我捂着抽痛的傷口問她:“不是說今天讓我先選嗎?” 她白了我一眼。 “過個生日還真把自己當祖宗了?一家人計較甚麼?” 弟弟故意把最後一塊魚肉塞進嘴裏,笑着問我香不香。 當晚,我胃出血倒在衛生間。 一家人卻在客廳切蛋糕,沒人聽見我敲門。 被鄰居送進醫院後,我做的第一件事,是退掉給全家續交的保險。 第二件事,是把那套寫着我名字、卻住着他們的房子掛牌出售。 他們教了我二十四年,好東西要先緊着家裏人。 這一次,我決定先緊着自己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