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親節那天,女兒發我18.8給公公發我收回了那套130萬的婚房。 家族羣裏“大拇指”刷了滿屏,都在誇她懂事孝順。 我盯着那兩個數字,喉嚨像被人掐住。 養她二十八年——鋼琴課三萬六,留學保證金五十萬,婚房全款一百三十萬。 這些錢,我沒皺過一次眉。 去年我生日,18.8。春節,18.8。中秋,還是18.8。 而她給公公的紅包:六萬六、五萬八、六萬八,一年比一年多。 我一直告訴自己,女兒出嫁了,重心放在小家庭是應該的。 直到家族羣裏彈出一張截圖——她給公公全款買了輛78萬的車。而那張付款卡,綁定的是我的副卡。 我沒有發作。 當天晚上,我翻出那本泛黃的存摺,看了很久,然後鎖進抽屜最深處。 三天後,她收到一條短信:“房子的事,下週一到房管局說清楚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