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婆參加完閨蜜的海島婚禮,回來哭了一夜。 不是感動,是覺得嫁給我虧了。 “她老公年薪跟你一樣,婚禮憑甚麼比我風光。” 可她沒說,她閨蜜年薪五十萬,婚禮自己也出了一半。 而老婆畢業後就沒上過一天班。 丈母孃的養老費、小舅子的房貸,連她爸住院,花的都是我的錢。 她要我補辦一場百萬婚禮。 酒店必須壓閨蜜一頭,婚紗必須貴一倍。 錢不夠,就賣掉我媽住的房子。 她甩出離婚協議。 “先離婚,甚麼時候把婚禮備好,我甚麼時候復婚。” 我簽了。 她立刻在閨蜜羣炫耀: “等着看他怎麼把我娶回去。” 一個月後,她卻打來電話。 “我媽養老錢和我弟的房貸怎麼都停了?” 登機廣播響起,我平靜地告訴她: “都離婚了,我憑甚麼繼續養你們?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