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兩點,我從解剖臺上的無名男屍右腳踝內側發現一小塊倖存的皮膚。 上面有道疤,像月牙般的弧形,位置和形狀都跟發小程敘身上的一模一樣。 我手抖了一下,手術刀差點掉在地上。 那道疤是初三那年,我騎車帶他時不小心摔的。 但是屍體面部被砸爛了,渾身澆過汽油又滅掉,燒得只剩軀幹勉強完整。 所有身份特徵被系統性銷燬,簡直是教科書級別的反偵察手段。 我蹲在解剖臺旁乾嘔了五分鐘,站起來撥程敘的電話。 響了兩聲就接了。 “喂?大半夜打甚麼,我明天還要陪曼瑩去見她爸呢。” 語氣慵懶,帶着剛睡醒的不耐煩。 我輕聲詢問,語氣聽不出異常: “你還記得腳踝上那道疤,是怎麼來的嗎?” 電話那頭沉默了整整八秒。 “大晚上的你怎麼問這個?甚麼疤?不小心磕的吧,記不太清了。” 程敘將這件事記了好幾年,上週聚餐還唸叨過。 他每次都說“被你害的”,然後伸腳踹我一下。 我掛了電話,把解剖報告鎖進抽屜最深處。 如果真正的程敘已經被殺害了,那電話那頭的“程敘”,又是誰?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