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回侯府第三日,母親便給了我一紙婚書。 原本與鎮北王定親的人,是養女謝婉。 可她聽說鎮北王殺人如麻,當夜便哭暈了過去。第二天,這門婚事就成了我的。 母親說:“你在邊關長大,性子硬,嫁過去更合適。” 父親說:“婉婉體弱,受不住王府的規矩。” 兄長說:“這是你爲家裏做貢獻的機會。” 我看完婚書,提筆簽了名字。 滿屋子的人反而愣了。 謝婉眼眶發紅。 “姐姐,你是不是生我的氣?” “沒有,你不要,我要,省得浪費。” 母親皺眉。 “你到底知不知道鎮北王是甚麼人?” “聽說脾氣差。”我把婚書摺好,“巧了,我脾氣也一般。” 父親又命人撤掉一半嫁妝,說我剛回府,不該壓過謝婉。 我數完剩下的箱子,叫人把自己從邊關帶來的刀弓抬上。 兄長譏諷。 “出嫁還帶這些粗鄙東西?” 我笑了笑。 “防身,畢竟孃家靠不住,總得靠點別的。” 大婚那日,鎮北王親自來迎。 他看見我的騎裝和彎刀,半天沒說話。 侯府衆人都等着看我的笑話。 他卻解下披風,扔到我懷裏。 “會騎馬嗎?” “比坐轎熟。” 他直接調轉馬頭。 “那別坐了,王府正缺個能跟本王並肩回家的人。” 我翻身上馬。 身後,母親第一次急了。 “你就這麼走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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