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婚第二日,知府的侄女就帶着十二抬嫁妝堵了我的門。 她頭上戴着只有正妻才能戴的赤金步搖,衝我笑: 姐姐,夫君沒告訴你嗎?昨日你前腳進門,他後腳就去我家下聘。 今日起,我是平妻,這後宅,由我來管。 她不等我請,自己提着裙襬跨過門檻,描金繡鞋踩在我新鋪的紅毯上。 我手裏正疊着一匹剛從鋪子拿回來的雲錦。 “你想管中饋?” 我把腰間的銅鑰匙解下來,晃了晃,“府裏的賬,都是我管的。你要接,就接穩了。” 她捂嘴笑: “姐姐一個商女,能有多少賬?管着幾匹布,也配碰中饋?” 我沒反駁。 只讓陪嫁的小廝把三口楠木箱子抬到院中,箱蓋一開,賬本倒出來,堆成半人高的小山。 “也不多。” 我拍拍手上的灰,“就這些賬,每天過手的銀子,夠把你那十二抬嫁妝原樣買回去三回。” 她臉白了。 江嶼下朝回來,一腳踏進院門,看見滿院賬冊,腳步生生頓住。 他還沒開口,我先笑了。 “江嶼,你告訴她——你頭上那頂烏紗帽,是靠誰戴穩的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