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有本賬本。 從我小學起,一支筆,一雙襪子,一盒感冒藥。 只要花錢,就要寫申請。 爸爸說哥哥是他前婚留下的孩子,不能虧待。 媽媽說姐姐跟着她改嫁,最怕寄人籬下。 所以家裏開銷要公開透明,免得他們覺得不公平。 可透明瞭十三年。 賬本上永遠只有兩類支出。 哥哥的,姐姐的。 開學前,我因爲帶新生軍訓,曬傷發炎。 想買一支三十六塊的藥膏。 媽媽看完申請,皺眉。 “忍忍吧。” “你姐剛買了中秋演出的禮服,家裏不能再亂花。” 第二天,我的國家獎學金到賬。 爸爸卻把全家人叫到客廳。 當着哥哥姐姐的面,把轉賬單推給我。 “這筆錢一分三份。” “你哥考駕照,你姐準備國慶旅行,你留個零頭買飯卡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