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業前,我們五個人合租了一套四居室。 哥哥拿了帶陽臺的主臥。 竹馬直播怕吵,要了隔音最好的房間。 男友說工作忙,需要書房兼臥室。 陽光最好一間,哥哥留給了閨蜜喬喬。 沒人問我住哪兒。 喬喬提議跟我擠擠,哥哥卻說她睡眠淺。 竹馬拉開客廳的沙發。 “清禾從小在哪兒都能睡。” 男友跟着點頭。 “她起得早,住客廳正好給大家做早餐。” 他們記得喬喬睡眠淺,卻忘了我爲甚麼在哪兒都能睡。 十七歲那年,哥哥復讀,我把臥室讓給他,在客廳睡了一年。 十九歲,竹馬做直播,我陪他熬過無數個通宵。 二十歲,喬喬失眠,我握着她的手坐到天亮。 二十一歲,男友異地實習,我坐六小時火車給他送退燒藥。 從十七歲到二十二歲,我把牀、時間和偏愛一樣樣讓給他們。 所以他們認定,我還會再讓一次。 房租一萬六,押金我交,租金我承擔一半。 可每個人都需要一扇能關上的門。 只有我不需要。 中介遞來合同,讓我籤主租人。 哥哥催我: “快點,喬喬還等着挑窗簾。” 我劃掉自己的名字。 “不租了。” 我要搬去一個擁有房間的地方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