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弟三歲走失。 最後牽着他的人,是九歲的我。 十二年裏,父親不許我再叫他爹,母親每看我一眼,便會想起一次丟失的兒子。 我跟着商隊跑遍半個大梁尋他,認過屍,捱過騙,也險些死在異鄉。 二十一歲那年,我終於把弟弟找回來了。 帶他回京途中,大夫卻告訴我,我肺腑積損,藥石難醫,最多隻剩半月。 團圓宴上,父親賞我一匣銀票。 “這些年,算你贖了罪。” 我把銀子推了回去。 “不用了。” 弟弟已經回家。 他們終於團圓。 我也終於不用再贖罪了。
弟弟三歲走失。 最後牽着他的人,是九歲的我。 十二年裏,父親不許我再叫他爹,母親每看我一眼,便會想起一次丟失的兒子。 我跟着商隊跑遍半個大梁尋他,認過屍,捱過騙,也險些死在異鄉。 二十一歲那年,我終於把弟弟找回來了。 帶他回京途中,大夫卻告訴我,我肺腑積損,藥石難醫,最多隻剩半月。 團圓宴上,父親賞我一匣銀票。 “這些年,算你贖了罪。” 我把銀子推了回去。 “不用了。” 弟弟已經回家。 他們終於團圓。 我也終於不用再贖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