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陸知衍訂婚後,日子過得如履薄冰。 只因他的青梅蘇晚,致力於證明我是個撈女。 陸知衍送我一隻三十萬的包。 我覺得太貴退回去,蘇晚在羣裏陰陽怪氣: “清梔眼光高,看不上這個牌子,知衍下次還是送貴點吧。” 商量結婚時,我主動提出不要彩禮。 蘇晚又陰陽怪氣: “她連彩禮都不要,圖的當然不是這點小錢。” 後來,陸母執意給了我一套房。 她轉頭便告訴所有人: “嘴上說着不要,最後還不是連喫帶拿?” 偏偏陸知衍從不肯聽我解釋。 他把婚前協議推到我面前,語氣淡漠: “晚晚說得也有道理。” “陸家的財產,婚後都跟你沒關係,你簽了,也好證明你嫁給我不是圖錢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