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日那天,我許下一個願望。 我想用我的生命做交換,只求能和妹妹互換身體三天。 只因爲我想體驗一次被爸媽愛的感覺。 小時候妹妹被領養回家的第一天,媽媽就告訴我: “你妹妹身世可憐,你必須讓着她。” 從此我便沒有了被爸媽偏愛的資格。 妹妹只是擦破點皮都能讓全家兵荒馬亂, 而我高燒近乎驚厥卻只得來爸媽一句別裝死。 第二天睜眼,我真的和妹妹互換身體了。 我頂着妹妹的臉,走向獨自在廚房忙碌的媽媽。 我剛喊了一聲媽,她切菜的手一頓,看我的眼神裏變得防備: “你是誰,我的嬌嬌從來不會這麼小心翼翼叫我。” 這時我住的小閣樓突然爆發了一陣尖叫, 妹妹頂着我的臉衝了下來,一把抱住媽媽, 媽媽立馬紅了眼眶: “你是嬌嬌對不對?就算換了軀殼,我也能一眼認出我的寶貝。” 聞聲趕來的爸爸也走過去,三人相擁在一起。 我僵在原地,徹底死了心。 原來換了副皮囊,他們也不會愛我。 胸腔傳來一陣悶痛,喉嚨湧上濃烈的腥甜。 互換身體的代價開始倒計時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