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臉盲,六親不認。 五歲時,養父母逼我去碰瓷。 我認錯了人,轉身抱住路過警察的大腿,哭着再不給錢我就要被打死了。 養父母當場喜提銀手鐲。 高三時班主任收了富二代五萬塊,逼我頂替作弊處分。 我拿着檢討書去辦公室,拉着校長的手哭訴: “李老師,你收了張強五萬塊讓我背鍋,這錢起碼得分我一半啊!” 第二天,班主任就被紀委帶走了。 後來親生父母把我接回豪宅。 假千金哭哭啼啼誣陷我扇了她巴掌,還罵她不配待在這個家。 親爸親哥怒氣衝衝找我算賬。 卻在後院看到,我緊緊拉着五十歲保潔阿姨的手抹眼淚。 “妹妹,你在咱們家過的是甚麼苦日子啊,姐姐好心疼你,怎麼老成這樣了!” 舉着棍子的親哥當場愣在原地。
完本